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实习管理和本科实习实验场所(包括本科教学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其它校内实践场所,以下简称“实习实验场所”)安全工作,各教学单位应了解并掌握学生外出实习情况,加强实习实验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寒假期间实习学生和实习实验场所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实习实验场所安全
(一)各教学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习实验场所安全事故须及时处理,实习实验场所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根据相应预案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三)各实习实验场所应在寒假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加热设备、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电源插座等要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各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寒假前全部整改完毕,无法自行完成整改的,请将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四)寒假期间,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必须上锁保管,所有实习实验场所暂停使用并张贴封条,同时确保所有应急设备能正常使用。若确需使用实习实验场所,须向本单位实习实验场所主管领导、分管(联系)校领导、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申请使用的实习实验场所须科学调配使用时间,控制人员密度。实习实验场所负责人在场且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工作,申请进入实习实验场所的人员须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监测和身体状况登记,健康状态无异常方可进入。进入实习实验场所的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并做好出入登记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二、实习管理
寒假期间如有学生外出实习的,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行实习,学院须做好所有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登记备案工作,切实掌握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岗位、身体健康状态等情况,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以新要求为准。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