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2022年04月01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日)放假,4月4日(星期一)上班,4月5日(清明节,星期二)放假,4月6日(星期三)上班。

4月4日、6日放假调整至暑假,暑假放假时间由原来的7月23日调整至7月21日。

二、有关要求

1.教职员工原则上不离开属地,中层以上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学生原则上不离校。师生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或者属地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批,相关部门要做好信息台账,并告知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和告知行程记录,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2.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到坚守岗位,守住防控底线,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3.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思想工作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4.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对实验室、研究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相关部门要确保后勤、医疗、网络等各项保障工作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