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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05日 10:35  点击:[1]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办〔2022〕5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有关项目及遴选数量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7人左右。

(二)八桂学者项目(第六批),遴选支持50人左右。

(三)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30人左右。

(四)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支持200人左右。

(五)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第九批),遴选支持8个左右。

二、遴选对象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为个人项目,面向全区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遴选,以个人名义申报。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为团队项目,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开发区)的创新团队遴选,以单位、园区(开发区)名义申报。

(二)申报人须全职在我校工作。个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三)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根据文件精神有关要求,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和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可依托学校进行申报,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需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参与申报推荐。

(二)学院推荐

学院指定专人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进行评估和推荐,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材料

人事处对学院上报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四)公示及上报

人事处复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和传播),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渠道报送。

四、学院所需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一式3份,其中1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一般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工作合同、科研成果(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主要著作、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学院公章确认)。证明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按照人才项目统计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Word版一式1份;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相应证明材料PDF合并版一式1份;

3.《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或《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团队项目)》EXCEL版一式1份。

五、其他事项

请各系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3年2月17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师资建设科,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师资建设科邮箱:shizi@gue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师资建设科联系。联系人:常茹夏,联系电话:2291258;18978690884。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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