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韩改芬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2023年秋季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的截止时间为1029日(学生提交和导师审核系统开放时间:10200000—102924: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授位文件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的要求。申请送审之前必须完成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学习年限、学分、学分绩、学术活动等必须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开题到送审之间的时间不能少于10个月。

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博士预答辩、科研成果及送审资格审核在原研究生系统查看确认。

注:根据《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管理规定》(桂电研[2017]21号),学生需按时缴纳学费,请欠费的研究生抓紧时间尽快缴清学费。所在学院负责人员自行到财务处查询研究生缴费情况。

二、学位论文电子档提交

1、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论文

研究生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提交学位论文送审,上传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电子档(参见下载专区中《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删除致谢部分,文中不能包含本人和导师的任何个人信息,封面使用下载专区中的《盲审论文封面》),文件必须为PDF格式。

2、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毕业学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如同意送审,点击审核通过,如需学生修改,点击“驳回”,如认为学生学位论文不能送审,点击“审核不通过” 。

3、学院审核

研究生秘书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毕业”—“论文查重管理”—“查重论文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研究生点击审核通过,最后点击生成送审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4、审核时间

学生提交和导师审核的截止时间为102924学院在1031日前完成审核。103124点系统自动关闭。

三、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审核完学位论文后,学位办将统一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届时会将检测结果反馈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硕士研究生若文字复制比<15%,检测合格;若15文字复制比<35,需返回继续修改论文,并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送审;若文字复制比≥35%,则取消本次送审资格。

博士研究生若文字复制比<10%,检测合格;若10文字复制比<30%,需返回继续修改论文,并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送审;若30文字复制比,则取消本次送审资格。

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一旦通过,就不能再做任何修改,直接进行电子档评审,请大家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四、博士纸质材料提交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2、《博士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一览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内容,封底。

所有成果的投稿时间必须为博士在读期间,且与学位论文相关。硕博连读的研究成果从硕士阶段算起,可以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

3、以上材料于10月25日前直接提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学院审核后于10月31之前将上述材料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