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定

来源:北海图书馆 作者: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0

    一、本人需持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方可借阅本馆图书(证件信息必须清晰)。借书前,读者可先使用检索工具查找所需图书的索取号。新生入学后需通过入馆考试,即可自动开通借阅权限。

    二、读者办理借阅手续前,应注意图书有无污损,少页。如发现有污损,少页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所有图书可以代还,但不允许代借。

    三、借书时,请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读者出馆时,如果警报响起,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是否携带有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若经工作人员提醒仍不主动配合,被检查出携带有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出馆时,将以偷窃图书的情况处理。当年的期刊、报纸只允许在馆内阅览,原则上不予外借。

    四、教职工可借阅图书15本,借期60天;学生可借阅图书10本,借期30天。每本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即将到期限的图书,读者可以自行在网上进行续借。超期的图书无法进行续借,请及时归还已过期的图书,否则逾期金将自动累计。

    五、所借图书请按时归还,逾期还书的读者须按逾期天数交纳逾期金,每本图书0.10元/天(逾期费累计不超过20.00元时,不影响读者正常借阅,超过20.00元时,读者须交纳逾期费后,方能正常借阅图书)。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还书日期自动延期至本次假期结束;若在假期前图书已逾期,则假期期间系统自动计算逾期金。读者如有以下情况,图书馆将视情况免除或减少逾期金:

    1、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错过还书日期,凭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图书馆将视情况予以免除或减少在此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2、学生因外出实习或参加比赛错过还书日期,凭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的证明,图书馆将视情况予以免除或减少在此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3、读者因病错过还书日期,凭所在治疗医院的证明,图书馆将予以免除生病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4、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因病在家治疗,在开学后休学导致错过还书日期,复学后须凭学校的有关证明,图书馆视情况予以免除在此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六、由于书价逐年上升,出版年限越早的,折合现行书价就越贵。按规定的赔偿金额,大体抵得上现行图书,故制定下列赔偿规定:

    如购买到同版本或新版书刊的,将其归还图书馆即可;购买不到同版,同卷册书的读者,按以下规定赔偿:

年借阅量5人/次以下

出版年限在近3年

复本数2本及以上

原书刊价

复本数1本

原书刊价×2倍

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

全套全年总价值×1倍

出版年限早于近3年

复本数2本及以上

原书刊价

复本数1本

原书刊价×3倍

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

全套全年总价值×3倍

年借阅量5-20人/次

出版年限在近3年

复本数2本及以上

原书刊价×2倍

复本数1本

原书刊价×3倍

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

全套全年总价值×3倍

出版年限早于近3年

复本数2本及以上

原书刊价×3倍

复本数1本

原书刊价×5倍

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

全套全年总价值×5倍

年借阅量20人/次以上

出版年限在近3年

复本数2本及以上

原书刊价

复本数1本

原书刊价×3倍

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

全套全年总价值×3倍

出版年限早于近3年

复本数2本及以上

原书刊价×4倍

复本数1本

原书刊价×5倍

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

全套全年总价值×5倍

孤本、珍本及收藏价值高的图书

原书价×20倍

外文原版书刊

原书价×5倍

    七、读者应爱护图书,严禁污损图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理,赔偿规定如下:

    1.污损、勾划(画)在10页以下的,按原书刊价的50%进行赔偿。

    2.污损、勾划(画)在10页以上的,按原书刊价赔偿。

    八、撕页、裁割者,按每页5.00元赔偿,情节严重的按书刊原价的2倍赔偿,并通报所在院系(部门)给予相关处分。

    九、读者偷窃书刊资料,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并手写书面检讨外,还要通知所在院系(部门)给予相关处分。



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北海校区图书馆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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