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随书光盘借阅规定

来源:北海图书馆 作者: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0

一、本人需持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证件信息必须清晰)方可借阅本馆随书光盘。

二、读者可凭证借阅光盘2张/证,光盘借阅期限均为30 天,所有的光盘均不提供续借服务。

三、读者借阅光盘时,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附带光盘图书在本馆的索取号。

四、读者拿到所借的光盘时,应立即对所借光盘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光盘划痕过深、盘片开裂、漆保护层损坏等情况,应当场向工作人员说明。凡归还时有损坏却没有记录可查,一概由读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赔偿。

五、违规处理:

(一)逾期滞纳金:读者所借光盘凡超过借阅期限而未归还者即为逾期。逾期光盘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超期的天数计滞纳金,每张光盘0.10元/天。

(二)遗失赔偿:读者所借光盘不慎遗失,读者应负赔偿责任,原则上赔偿同版原书的随书光盘,如无法赔偿原书的随书光盘则由工作人员将本馆原碟刻录。

(三)损坏赔偿:

1.如果光盘被水浸、油浸、漆保护层损坏、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导致光盘无法流通的按“遗失赔偿”处理。

2.如发现用其他光盘替换借阅光盘的按“遗失赔偿”处理。

损坏或遗失光盘的,除按“遗失赔偿”处理外,若有逾期的必须缴纳逾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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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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