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图书滞纳金的规定

来源:北海图书馆 作者: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2

一、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错过还书日期,凭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图书馆将视情况予以免除或减少在此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二、学生因外出实习或参加比赛错过还书日期,凭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的证明,图书馆将视情况予以免除或减少在此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三、读者因病错过还书日期,凭所在治疗医院的证明,图书馆将予以免除生病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四、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因病在家治疗,在开学后休学导致错过还书日期,复学后须凭学校的有关文件证明,图书馆视情况予以免除在此期间的图书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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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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