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室管理规定

来源:北海图书馆 作者: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1

一、读者使用视听室需提前一天向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使用申请,由图书馆管理人员安排使用时间。

二、严禁大声喧哗,不准饮食、抽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三、未经许可,不准对室内设备随意调试,不准私自拆卸设备。设备使用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因违反操作规定,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使用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播放影音时音量应在规定范围内,如有违反将取消此次视听室使用资格。

五、使用图书馆计算机时不能安装或删除任何软件、不能私自修改电脑系统配置和投影仪配置,也不能使用未查杀病毒的移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

六、禁止在视听室内观看含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视频资料。不允许使用计算机玩游戏,更不允许使用计算机和投影仪从事违法乱纪的事情。

七、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过来锁门,在管理人员将视听室设备检查无误后再行离开。管理人员负责关闭设备,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八、使用人需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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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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