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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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9时37分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面落实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气氛。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强化政治监督,增强廉洁意识。元旦、春节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节点”,也是“考点”,各二级党组织要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严守节日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节日期间纪律规定,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以修身,严以齐家。自觉遵守关于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的规定,做好疫情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餐,各单位、各部门要遵循“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范围。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教育管理,早提醒、早预防。坚持“严”的总基调,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十个严禁”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73-2290659

邮箱:jub@guet.edu.cn


纪委办、监察室

20211229